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并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
建设性质:扩建工程
建设规模: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厂址位置:海南昌江核电厂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厂址东北距海口市约160km(直线距离,下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km,西南距东方市约48km,东距儋州市约71.9km;东南距昌江县城约27km;东北距海头镇约7.5km,西南距海尾镇约9.6km。
建设内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采用“融合华龙一号”核电技术。每台核电机组均由包括核反应堆及其核辅助设施的核岛和包括汽轮发电机及其辅助设施的常规岛组成,关键设备设计寿命60年。3号机组开工建设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4号机组开工建设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3、4号机组计划分别于2026、2027年投入运行。
现有环境工程保护情况: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建设期间,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现场施工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对周边大气环境、海域等的影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了三废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辐射环境监测设施等配套系统。1、2号机组在其运行期间进行流出物排放监测和环境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法规要求,未发生异常排放,周边环境介质中放射性物质的含量和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本底水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898-26921111
邮政编码:572733
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
传真:0898-269211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0840
地址:北京840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堆工所
传真:010-8802295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运行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将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HJ808-2016)的要求进行编制。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对本信息公告以及本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通过(六)中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张蓓(科普)/陈亮(技术)
联系电话:张蓓0898-26921176/陈亮0898-26921997
传真:0898-26921111
邮箱:hcnpc_gw@hcnpc.chng.com.cn
咨询时间:2024年3月25日-4月17日
周一至周五 8:0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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